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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换货政策

试剂产品

1.客户在订购化学试剂时请仔细确认后再行订购,由客户选型失误而造成的退货需求,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化学品大多性质较为特殊,存储方式复杂,请客户用户按照贮存条件说明妥善保存。
2.客户在收到货物后请立即检验产品包裹,若发现任何包装规格、数量、品种不符,外观毁损、短缺或缺陷,请将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我方客户服务部,我方人员会及时处理上述问题,包括退货、换货等事宜。
3.产品有明确的有效期,在客户按照贮存条件说明妥善保存且保存期间货品未开封的前提下,在有效期之前,我方对产品质量给予一个月保证期。
   产品无明确的有效期,且用户按照贮存条件说明妥善保存且保存期间货品未开封的前提下,我方对产品质量给予一周的保证期。
4.对于货品质量与发送情况,如果用户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,则视为用户认可产品合格。
5.以下几类产品的退货我方不能承担:
  a.包括但不仅限于定制产品&调配产品。
  b.客户方面引起的泄漏的或损坏的产品。
  c.超过有效期的产品、遗失或被擦除标签、部件或说明的产品、冷却、冷冻的、敞开的产品。
  d.特价产品&色谱产品。
6.涉及产品退回运货,客户需要与我方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照相关指导操作运输事宜。

仪器仪表

1.客户在订购仪器仪表设备时请仔细确认后再行订购,由客户选型失误而造成的退货需求,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2.由于仪器仪表设备型号复杂,客户采购的相关产品售后及维修政策各有不同,按照实际签订的协议执行。
3.符合以下情况,客户在实际收到货物日期(客户签收或签单日)起5个工作日内可申请退货,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换货。
  a.国家三包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:经由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、国家级别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故障属实,并出据出检报告证实。
  b.到货物流损坏或缺件:经我方客服人员核查且情况属实。 
4.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:
  a.客户指定运输公司造成货损的产品。
  b.任何非正常使用以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。
  c.根据客户要求定制、改装以及在产品上添加特定文字、标志等的产品。
  d.过保产品(超过三包保修期的产品)。
  e.未经授权的维修、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机器序号、防伪标记。
  f.产品的外包装、附件、赠品、说明书不完整,发票缺失或涂改。
  g.产品使用正常磨损。

耗材&防护

1.客户在订购耗材、防护产品时请仔细确认后再行订购,由客户选型失误而造成的退货需求,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2.防护类产品,如客户发现缺陷,并经由我方确认后,可申请退货或换货。对于此类产品,除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,我方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。
3.不予退货说明
  a.色谱柱类产品,一旦使用,我方不予退、换货。
  b.除运输,送货造成破损外的一次性耗材或者灭菌耗材,我方不予退、换货。
  c.非一次性耗材类产品、玻璃制品、塑料制品,使用后,我方不予退、换货。
  d.玻璃制品及密封性产品,在客户验货签收后,我方不予退、换货。
  e.产品的外包装、附件、赠品、说明书不完整,发票缺失或涂改,我方不予退、换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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